土司,又称土官,是在元,明,清时期,在西北和西南地区设置的,由少数民族首领,充任并世袭的官职。


在我国明代四大土司中,就论经济水平飞播州扬氏莫属,论军事实力,水西安氏最强。虽然在明初,水溪与水东合并为贵州宣慰司,但其内部仍然保留原有的社会,经济和文化制度与其他三大土司有很大区别。

在云贵川三省交界的地区,历史上为彝族慕俄格家族的统治,而后,加之分散在乌蒙山区和智慧流域广大的地区,建立了许多的政权,如今天的昭通市(乌蒙),威宁县(乌撒),东川区,镇雄县(芒部),毕节市(水西),叙永县(永宁)等。根据史料文献记载,水西安氏祖先,妥阿哲(济济火),蜀汉建兴三年公元225年,诸葛亮南征时,水西彝族远祖酋长济济火(妥阿哲),曾于黔西北和滇东北地区,积粮,通道,协助平孟获有功,唐代开元年,鬼主阿佩内附,宋代普贵时发展成为罗氏鬼国受封为罗甸王(罗氏鬼国)。元代设亦不薛宣慰司,明代水西霭翠归附,被赐姓安,明代初年,规定水西和水东,以鸭池河为界,水西最高长官为宣慰使,水东最高长官任宣慰同知,水西安市长印水东宋氏协助安氏处理政务,为了加强控制,明朝廷将宣慰司衙门设在贵阳城内(异地设衙),而且对安室控制相当的严格,非有公事不得擅自还水西,需要奏请批准,以印委托宣位同知代理,达到了相互监督,相互牵制的目的。

安氏一族世长水西,主要是以“家支”作为纽带,通过宗法制实现,土目分制,加之是彝族社会的一大特征,它起源于父系社会氏族组织,进入阶级社会以后,由于共同的家族利益,民族利益,阶级利益而使其更加牢固,所谓的家支,大概类似于汉族的家族,但是汉族的家族过了五服以后就完全没有直接的联系了,而彝族的“家”有共同的男性祖先繁衍子孙,子孙繁衍形成若干的枝,一般来说,每隔时代举行一次分支仪式,较大的支又分出了若干的家。但新分出来的家支,并不因此隔断与原来家支的联系。仍然以共同的元祖维联系,类似于汉族,每个姓氏都有共同的祖先,但是不同的是,汉族家族在分支之后,相互之间没有联系,没有这么紧密。在财产的继承上,随着地长子继承制的确定,在安氏政权内部,地长子继承土司的主要权利和财产,形成了大宗和小宗,逐步形成了所谓的12宗亲,48部120凴裔,1200奕续 ,在郑泉官署构架上,水西逐渐形成了九扯九纵的政治制度,所谓九扯九中,便是九个不同的官职,分为九个不同的品级。

家支宗法,地域化,政权化的结果,便形成了则溪制度,安氏占据水西之后,宣慰自占一片土地,而将12宗亲分封到各地,连13片领地,标志着水西安氏开始在贵州西部高原上落地生根。

根据彝文《水西制度》记载,乌撒有八则溪,永宁有十八为溪。水西有十三则溪。

从史料记载和现在的民族分布来看,水西土司下辖彝族占了1/3,苗族人口其次,然后为汉族和百越族。

彝族内部又有划分,主要统治阶级以黑以为主,最高统治者称为 “俄”,史书中说,至贵阳而西,洛洛为伙。而黑洛为悍

安氏贵族通过严格划分为若干社会等级,关系固定界限森严,在法律上各有其特殊的政治地位,其社会阶层主要分为九级,大致可分为黑白等等,保留着较多的奴隶制残余,这种社会制度不但在本民族内部实行,也让苗族,布依族等深受其害,当然了,任何政治制度的建立,都是建立在一定程度的经济基础之上的,在落后的生产条件下,采用这种保守的制度,既能避免汉族移民和文化的涌入,也让贵族阶层的统治地位牢不可破,形成长期的稳定,在文字的使用上面,汉字作为和贵州布政司和中央王朝交流的官方文字,而宣慰司内部大量的知识阶层,用彝文记载本民族的历史和典故,上层社会将疑问进行了规范和推广,使得疑问逐渐普及开来,在书信,契约,政府公文等占据主导地位,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文字系统。

明清以降,中央集权的王朝对于将云贵两省纳入版图已经是大势所趋,像水系暗室这样的政治,经济,文化制度完全不同于内地的地方政权被消灭,只是时间的问题,水西的势力受挫,首先是安塞之乱的失败,崇祯三年1630年,持续八年的奢安之乱宣告终结,善后的措施之一就是割出水西彝族的水外六目之地。指贵阳以池河以东的地区(今修文清镇一带),改由流官直接统治,崇祯四年1631年废除水东宋氏,将水中送是割下的红边12码头改制为开州(今开阳),实际上就是等于将水系暗室的地盘分割,然后改土归流,但是遭到水西境内各个贵族的反对,个大加之其兵为大方成,此项政策不了了之,但是经过此役,水西宣慰司已经是千疮百孔,摇摇欲坠。

康熙三年正月,正守云南的吴三桂早就对水西土司欲除之而后快,在其奏折中提到,水西土司安坤,久蓄异谋,近闻牲祭鬼,将为不轨,后清朝廷批复命吴三桂令云南,贵州两省官兵进剿水西,经过一系列激战,双方决战于织金果壅底,由于吮吸的战略失误,十万大军几乎全军覆没,康熙40年总督王继文以土司安世宗为吏民之害,仍请停袭,地方归刘官管辖,彻底终结了这个传承1476年(约225年~1701之久的土司王国。